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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毕业证书遗失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流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规定,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损坏后不予补办,可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机构办理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补办流程如下:

1、登报声明:在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2、材料准备:本人携带身份证和2张一寸黑白相片近照至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籍办),复印毕业当年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填写证书:在学籍办领取空白学历证明书,由学籍办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

4、省厅办理:补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材料,至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912室)审核办理,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办理,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交委托人的委托申请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委托材料,并且在办理过程中必须要携带双方身份原件用来验证。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学校学籍办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31-82804943;职成处咨询电话:0731-88882736。

教务处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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